2010年11月,廣東省啟動了藥品安全示范縣(區)創建試點活動,其中茂名信宜市被省局批準為首批“藥品安全示范縣”試點單位。
在信宜市藥監局的示范及影響下,高州市藥監局領導也決定參照“藥品安全示范縣”的建設標準,實施該市涉藥企業的電子監管工作。
鑒于我司之前在清遠示范三區(縣)、廣寧、信宜、蕉嶺等地實施電子監管的運作經驗,茂名高州市藥監局領導經認真考查、評估,決定確認我司為該市實施“電子監管項目”的信息化建設合作單位。

2013年7月9日,我司工程師為其轄區內的涉藥企業進行相關知識的培訓,同時,在培訓結束后,金博的工程師們將為高州市的涉藥企業提供信息化服務,以實現電子監管的目的。
在此,廣州金博預祝高州市藥監局實施“電子監管”項目工作順利圓滿成功!
(茂名辦供稿)